赣州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2-10 17:45:58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根据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严格遵循《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管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四项程序,秉承全过程透明化原则,充分尊重家长意愿,确保家长平等、自愿参与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现面向全体家长开通征集“赣州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报名工作,请广大家长踊跃报名,报名方式:1.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报名;2.拨打报名热线8489110。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3日。
一、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校用餐学生的家长。
(二)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按要求取得健康证明)、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
(三)有必要的时间保障,能够定期参与相关会议及日常监督工作。
(四)与学校、食堂承包企业、食材供应企业、配餐企业等不存在利益关联。
可适当优先选用具有财会、法律、食品安全、审计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的家长。
二、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组建流程
(一)组织报名。学校发布通知,家长自愿报名。
(二)民主推选。每个班级通过家长投票或推荐等方式,从本班报名家长中推选1名家长代表,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备选库。备选库中家长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推选产生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推选出的成员需签订履职承诺书。
(三)备案审核。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向教育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对照本工作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条件,自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审核,并同步通报同级市场监管等部门。
(四)结果公布。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名单应及时在家长微信群、校内公示栏等进行公布,告知全体家长。
三、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具有以下权利
(一)列席食材或供餐招标采购、餐食定价等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有关会议活动。
(二)查看校园“明厨亮灶”视频、供应商履约评价、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考核、校领导陪餐等信息资料。
(三)自行组织随机检查学校食堂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抽查检查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
(四)分类反馈发现和收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跟踪了解问题整改。
四、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一)招标采购。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承包和委托经营企业招标管理、公司遴选、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二)营养配餐。营养食谱制定及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
(三)供货验收。供货资质、检验检疫、供货验收等履约查验情况。
(四)食品安全。食堂环境卫生、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健康:食材贮存、加工操作、餐饮具消毒、物流配送、食品留样情况。
(五)用餐陪餐。供餐分餐、校领导陪餐、餐食节约情
(六)经费管理。餐食定价、收支核算、主辅食材成本占比监测、食堂财务公开情况。
(七)其他情况。监督学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投诉较为集中的事项。
五、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依规依法进行监督,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坚持集体研究、共同商议,不得个人擅自开展监督工作。
(二)不直接参与校园膳食管理,不干预学校和企业日常工作,不得要求学校给予子女特殊照顾,自觉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三)不得随意向外提供监督检查情况,不得在互联网随意散布不宜公开内容,防止引发不必要的舆情炒作。当发生食品安全相关舆情时,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共同维护良好氛围。
(四)不得直接或变相接受食堂承包企业、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的礼品礼金等,不得有其他影响公正履职的行为。
对于出现以上问题之一的,由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解除其成员资格,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严格遵循《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管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四项程序,秉承全过程透明化原则,充分尊重家长意愿,确保家长平等、自愿参与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现面向全体家长开通征集“赣州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报名工作,请广大家长踊跃报名,报名方式:1.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报名;2.拨打报名热线8489110。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3日。
一、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校用餐学生的家长。
(二)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按要求取得健康证明)、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
(三)有必要的时间保障,能够定期参与相关会议及日常监督工作。
(四)与学校、食堂承包企业、食材供应企业、配餐企业等不存在利益关联。
可适当优先选用具有财会、法律、食品安全、审计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的家长。
二、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组建流程
(一)组织报名。学校发布通知,家长自愿报名。
(二)民主推选。每个班级通过家长投票或推荐等方式,从本班报名家长中推选1名家长代表,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备选库。备选库中家长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推选产生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推选出的成员需签订履职承诺书。
(三)备案审核。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向教育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对照本工作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条件,自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审核,并同步通报同级市场监管等部门。
(四)结果公布。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名单应及时在家长微信群、校内公示栏等进行公布,告知全体家长。
三、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具有以下权利
(一)列席食材或供餐招标采购、餐食定价等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有关会议活动。
(二)查看校园“明厨亮灶”视频、供应商履约评价、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考核、校领导陪餐等信息资料。
(三)自行组织随机检查学校食堂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抽查检查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
(四)分类反馈发现和收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跟踪了解问题整改。
四、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一)招标采购。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承包和委托经营企业招标管理、公司遴选、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二)营养配餐。营养食谱制定及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
(三)供货验收。供货资质、检验检疫、供货验收等履约查验情况。
(四)食品安全。食堂环境卫生、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健康:食材贮存、加工操作、餐饮具消毒、物流配送、食品留样情况。
(五)用餐陪餐。供餐分餐、校领导陪餐、餐食节约情
(六)经费管理。餐食定价、收支核算、主辅食材成本占比监测、食堂财务公开情况。
(七)其他情况。监督学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投诉较为集中的事项。
五、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依规依法进行监督,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坚持集体研究、共同商议,不得个人擅自开展监督工作。
(二)不直接参与校园膳食管理,不干预学校和企业日常工作,不得要求学校给予子女特殊照顾,自觉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三)不得随意向外提供监督检查情况,不得在互联网随意散布不宜公开内容,防止引发不必要的舆情炒作。当发生食品安全相关舆情时,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共同维护良好氛围。
(四)不得直接或变相接受食堂承包企业、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的礼品礼金等,不得有其他影响公正履职的行为。
对于出现以上问题之一的,由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解除其成员资格,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
赣州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2月10日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