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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发布时间: 2017-02-28 10:26:45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政教处每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各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和演练。如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学校师生与财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分管领导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各班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注意在校期间、回家、返校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分管领导要每月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校长。
  9、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及时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成立女生工作部,加强女生安全教育,确保女生安全。 
11、严禁学生在校内爬围墙、玩火、私自接电、私自外出等不利安全的行为。违者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12、教室、寝室、办公室、机房、实训车间等处的门窗要按时关锁,防止学校财产被盗事件的发生。
13、广大教师要做好上课安全管理,特别是体育课、专业课、实训课的管理,防止上课期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14、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当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